9月21日-22日,我所闫文刚主任、张晔律师参加了著名刑辩律师徐昕在北京举办的大案刑辩第二期研修班。此次刑辩研修班的主题是“颠覆性证据辩护”,来自全国各地的200多名刑辩律师参加了本次培训活动。
徐昕律师围绕刑事证据辩护要点,结合近几年徐昕刑事辩护团队的成功案例,从程序角度展开颠覆性证据辩护的运用技巧,深入浅出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和阐述,为刑辩律师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本期刑辩论坛还邀请了钱列阳、仲若辛等众多国内知名刑事辩护律师,分享了精彩的辩护技巧与辩护策略,帮助大家快速掌握提升刑辩实务的方法,更好地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
第一章 基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已于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4年12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2月4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5年1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12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1次会议、2015年12月2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4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7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7月22日起施行。